国务院公告: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今天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表国务院公告: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,全文如下:
国务院公告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另外,我在网上还看到一条信息:秘鲁宣布“全国哀悼日”为中国地震遇难者志哀,文中提到:
……这是秘鲁第一次为外国遇难者宣布“全国哀悼日”。
……
根据这项政令,在哀悼日,秘鲁高级官员将通过中国驻秘鲁大使馆向中国地震中的死难者志哀,全国所有政府机构、军事设施、警察机关,以及所有秘鲁在国外的外交机构都将降半旗。
……
对秘鲁人民表示感谢,“同一个世界”在这一刻不再是一句口号!
